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全是民生大事,一头连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发布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回答了如何认识安全生产、如何抓好安全生产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运用这些重要论述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既是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我们今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013年6月6日,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该担责任的时候不负责任,就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有担当意识,我为什么经常讲底线思维?就是要有充分准备,要有戒惧之心,要有忧患意识,有的事万一发生了会怎么样,然后对万一要有所防范。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官当的太潇洒准要出事。要对干部们讲清楚:当干部要有责,责任重于泰山;当干部有风险,不要幻想当太平官。
要审时度势、宽严有度,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造成重大损失,如果责任人照样拿高薪,拿高额奖金,还分红,那是不合理的。
我们就是要安全“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现在看到的情况,一个是隐患很多、视若无睹,最后酿成恶果;一个是隐患查不出来,没有人去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最后还是要出事。我们强调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就会紧一阵,然后又松懈了。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还要摸索检查工作的规律,多长时间搞一次全国性的、全方位的大检查,什么时候在不同行业搞一次这样的大检查,不要等出了一大堆事再搞,要防范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要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东风,推动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要找两种典型,一个是正面典型,一个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反面典型,现在正是找问题、集中解决问题的时候。
——2013年7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并强调:“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不能要带血的生产总值”。
——2013年11月24日,在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考察输油管线泄露引发爆炸事故抢险工作时的讲话
▷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2013年11月24日,在青岛中石化“11·22”东黄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现场强调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隐患,防微杜渐,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5月26日,就河南鲁山县特大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8月15日,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安全稳定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面对公共安全事故,不能止于追责,还必须梳理背后的共性问题,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2016年1月,在重庆市调研时强调
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2016年1月,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
——2016年7月2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2016年7月2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6年10月31日,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10月31日,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6年11月,对江西电厂坍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要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17年2月17日,在全国安全工作座谈会的讲话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
——2019年3月,习近平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2019年11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2019年的情况看,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实现“三个继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但风险隐患仍然很多,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0年4月,对安全生产做出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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